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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部门工作职责

发表时间:2018-05-18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负责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4.负责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7.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8.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9.负责学生国防教育与军事训练工作;

10.负责学生医疗保险工作;

11.负责组织协调学生党团建设工作;

12.负责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工作;

13.完成学校党委或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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