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学生资助 > 正文

如何申请减免学费、缓交学费

发表时间:2017-11-13

减免学费

申请对象:

申请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学习努力,奋发向上,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无经济来源的孤儿。

(二)来自单亲家庭,家庭经济收入确实无法缴纳其全部学费的。

(三)烈、军属,民政部门的优抚对象。

(四)特大灾害、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法解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的。

减免学费标准:

学院酌情给予适当减免学费,人数控制在此类学生总数的3%以内。减免学费原则上每人不得超过2次。

申请时间:

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其他年级的学生在每年暑假以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填写《长春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说明。

(二)分院初审并公示初选结果。

(三)学生处组织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四)学院公布最终结果。

学院有权对享受减免学费的学生的经济情况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者除需全额补交减免的费用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缓交学费

申请对象:无违纪记录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申请时间:暑假开学起两个星期内和每年新生报到期间。

申请程序:

(一)填写《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表》。

(二)分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学生处审批。

缓交学费期限最长不超过当学年,缓交学费原则上每人不得超过2次。


微信公众账号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