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容易发生暴雪、严寒、道路结冰、大雾、霾、大气重污染等极端天气,为确保我市师生的人身安全,做好冬季极端天气的防范及应对处置工作,长春市教育局依据《吉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及防御措施》和《长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极端天气范围
极端天气为:暴雪、道路冰雪、大雾、沙尘(扬沙、浮尘、沙尘暴)、严寒、大气重污染、霾。
二、极端天气预警等级
根据《吉林省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及防御措施》、《长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划分: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道路冰雪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表示;
大雾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沙尘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严寒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表示;
大气重污染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霾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黄色、橙色表示。
三、极端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一)暴雪预警信号应急响应措施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防御措施:
1.要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工作,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及时做好积雪的清除工作。
2.提示师生注意防寒防滑;
3.校车服务提供者要加强对校车司机的教育,提示校车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采取防滑避险等相关措施。
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防御措施:(做好1—3条基础上,做好第4条)
4.校车服务提供者要做好校车线路的勘查,对行径的危险路段进行勘查,发现危险情况及时排除;险情无法排除的,经请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以停运。
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2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2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防御措施:(做好1—4条基础上,做好5—7条)
5.减少师生户外活动。
6.校车服务提供者和学校根据实际天气及道路通行状况,采取校车停运措施。
7.带班领导、值班教师要24小时值班,做好防护工作。
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3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3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防御措施:(做好1—7条基础上,做好第8条)
8.学校(幼儿园)要停课,并及时告知家长。
(二)道路冰雪预警信号应急响应措施
道路冰雪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表示。
道路冰雪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未来12或24小时内,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雨转雪或雨夹雪天气,降水量在1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在2毫米以上,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或积雪。
防御措施:
1.要提示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尽量不骑自行车上学。
2.学校(幼儿园)要做好校园内结冰或积雪的清除工作。
道路冰雪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未来12或24小时内,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雨转雪或雨夹雪天气,降水量在2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在5毫米以上,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或积雪。
防御措施:(做好1—2条基础上,做好3—4条)
3.校车服务提供者要对车辆采取防滑措施,教育校车驾驶人员注意路况减速慢行。
4.校车服务提供者要做好校车线路的勘查,对行径的危险路段进行勘查,发现危险情况及时排除;险情无法排除的,经请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以停运。
道路冰雪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未来12或24小时内,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雨转雪或雨夹雪天气,降水量在5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在10毫米以上,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或积雪。
防御措施:(做好1—4条基础上,做好5—6条)
5.师生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6.校车服务提供者和学校根据实际天气及道路通行状况,必要时可请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校车停运措施。
(三)大雾预警信号应急响应措施
大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大雾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将出现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将持续。
防御措施:
1. 学校(幼儿园)要做好防雾准备工作。
2.校车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打开防雾灯,小心驾驶.
3.师生户外活动注意安全。
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6或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措施:
1.学校(幼儿园)要做好防雾相关准备工作。
2.校车服务提供者要提示校车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打开防雾灯,小心驾驶,减速慢行。
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措施:(做好1—2条基础上,做好第3条)
3.减少师生户外活动;
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3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措施:(做好1—3条基础上,做好4—5条)
4.校车服务提供者和学校根据实际天气及道路通行状况,必要时可请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校车停运措施。
5.停止师生户外活动;
(四)沙尘(扬沙、浮尘、沙尘暴)预警信号应急响应措施
沙尘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沙尘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霾、扬沙、浮尘、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2000米),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1.指导学生携带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防止沙尘对眼睛和呼吸道造成损伤。
沙尘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 12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霾、扬沙、浮尘、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0米),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做好第1条基础上,做好2—3条)
2.校车服务提供者要提示校车驾驶人员小心驾驶。
3.尽量减少师生到户外活动。
沙尘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霾、扬沙、浮尘、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200米),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做好1—3条基础上,做好4—5条)
4.停止师生户外活动;
5.校车服务提供者要提示司机小心驾驶、减速慢行。
沙尘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做好1—5条基础上,做好第6条)
6.采取调整学生在校时间的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
(五)严寒预警信号应急响应措施
严寒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表示。
严寒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 未来连续3天最低气温将达零下30℃以下;或最低气温已经达到零下30℃以下,还将持续2天。
防御措施:
1.提示学生注意添衣保暖。
2.学校要对学校供暖等设施做好防冻保护工作。
3.幼儿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严寒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达零下35℃以下。
防御措施:(做好1—3条基础上,做好第4条)
4.校车服务提供者要做好车辆防寒及行车预热工作。
严寒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达零下38℃以下。
防御措施:(做好1—4条基础上,做好第5条)
5.师生减少户外活动,幼儿园、学校停课,并及时通知家长。
(六)大气重污染预警及应对措施
大气重污染预警信号按照大气污染程度、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将预警级别分一级预警(红色预警)、二级预警(橙色预警)、三级预警(黄色预警)、四级预警(蓝色预警)。
大气重污染四级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长春市24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出现重度污染天气(AQI24小时均值在201—300(含300)范围内),且预测未来1天内仍将持续污染。
防御措施:
1.学校要及时指导学生采取佩戴口罩等健康防护措施。
2.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减少组织户外活动及户外体育课。
大气重污染三级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长春市24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出现严重污染天气(AQI24小时均值在201—300(含300)范围内),且预测未来3天内仍将持续污染状。
防御措施:
1.学校要及时指导学生采取佩戴口罩等健康防护措施。
2.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停止组织户外活动和户外体育课。
大气重污染二级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长春市24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出现严重污染天气(AQI24小时均值在301—500范围内),且预测未来3天内仍将持续污染状。
防御措施:
1.学校要及时指导学生采取佩戴口罩等健康防护措施。
2.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停止组织户外活动和户外体育课,可以调整减少上学时间。
大气重污染一级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长春市24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出现严重污染天气(AQI24小时均值在500以上(含500)范围内),且预测未来1天内仍将持续污染状。
防御措施:
1.学校要及时指导学生采取佩戴口罩等健康防护措施。
2.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可停课。
(七)霾预警信号应对相应措施。
霾预警信号分两级,分别以黄色、橙色表示。
(一)霾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并将持续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
(1)能见度小于2000米且相对湿度小于80%。
(2)能见度小于2000米且PM2.5浓度大于150微克/立方米。
(3)能见度小于5000米,PM2.5浓度大于250微克/立方米。
防御措施:
1.提醒师生及时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师生减少户外活动,幼儿应尽量避免外出。
(二)霾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并将持续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
(1)能见度小于1000米且相对湿度小于80%。
(2)能见度小于1000米且PM2.5浓度大于250微克/立方米。
(3)能见度小于5000米,PM2.5浓度大于500微克/立方米。
防御措施:
1.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职责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应对。
2.学校停止学生户外体育等课程、停止学生户外活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儿童及心脏病、肺病患者、特异体质学生必须留在室内。
4.校车驾驶人员谨慎驾驶。
四、信息发布渠道
极端天气预警信息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渠道向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发布:一是国家、省、市气象、环保等部门的预报预警;二是省教育厅、市政府的指令;三是长春市和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令。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借助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通知等媒体和通信手段,密切关注以上三个信息发布渠道,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和相关指令,做出正确的应急反应。
五、部门职责
(一)长春市教育局职责:
1.接收相关部门和上级发布的极端天气预警或应对指令,第一时间启动市教育局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中、省、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发布预警信息。
3.向长春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统一下达停止户外活动,以及停课的指令,指导三县(市)、双阳区、九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的工作。
(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接收当地政府和上级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指令,第一时间启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预警信息,对辖区内学校和幼儿园,统一下达是否停止户外活动,以及停课的指令。
3.实时向当地政府和长春市教育局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指导辖区学校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的工作。
(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职责:
1.根据预警、指令或在紧急情况下,第一时间启动校级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极端天气时,要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组织学校教师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在适当的时间有序组织学生放学。
3.学生不在校期间发生极端天气时,要将调整上放学时间或停课串休的指令及时通知到学生家长。
4.因极端天气导致学校停课时,学校要组织任课教师通过网络互动或电话沟通等形式指导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做到“停课不停学”。
5.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对极端天气的安全教育。
6.经常检查校园、校舍和重点设施设备情况,及时消除发现的安全隐患。
7.实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应对天气工作进展情况。
六、几点要求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各单位要成立极端天气应对领导小组,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切实形成联动工作体系。
二是部门协调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气象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实时掌握极端天气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应对工作;要及时主动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请示汇报,做到上下联动。
三是应急处理到位。遇有特殊情况,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地天气实际,在请示当地政府的情况下,自行组织辖区学校采取应对措施。
四是通信保障到位。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遇到极端天气时,要及时查看“校园安全综合监管系统”、微信群、QQ联络群,发现应急信息要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回复“收到通知”;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每隔一小时要查看一次长春市教育局“校园安全综合监管系统”,学校安全工作微信群、QQ群、并及时在回复信息。
五是应急值守到位。如遇极端天气,学校校级领导要在校值班,有效组织学校教职工做好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有住宿生的学校要做好学生的安全管护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及学生安全。
长春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