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军训期间请销假制度
一、军训期间,学生如遇特殊情况短时间不能参训,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必须有请假条,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经相应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认定为请假。
二、学生在操课时间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非伤病员不准请假,无特殊理由不得请假。
三、凡参训人员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归队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
四、学生填写《军事技能训练请假表》,军训辅导员(如超过一天,逐级上报)签字后交给营长、教官;学生请假外出时,必须交待注意事项,规定归队时间;对不请假外出或超假者,应当查明情况,严肃处理。
五、累计请假时长超过三分之一者,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军事训练成绩不通过,必须在次年参加重修,方可取得学分。
附件1:军事技能训练请假表
附件一:军事技能训练请假表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军事技能训练请假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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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 |
连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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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假 原 因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请 假 时 间 |
9月 日 时至 9月 日 时 |
辅导员 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营 长 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学生科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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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1、军训辅导员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2、相应负责人签完字后,本表由各营长留存,每日上、下午军训团作训部安排专人收取 |